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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10290130.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社 3.完整新聞標題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台南男童疑遭虐死 生母犯傷害罪二審仍判2年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9日電)台南2歲謝姓男童去年10月疑遭虐死,謝姓生母及同居 人生父陳男遭逮送辦,謝女因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一審判刑2年後上訴二審,台 南高分院今天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指出,謝姓男童於民國111年間疑遭虐待,同年4月由台南市政 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隔年7月才返回原生家庭,和謝女、陳男及胞姐謝姓 女童同住於租賃飯店。 謝女、陳男認為男童不服管教,一度施虐,謝女也放任陳男持續對男童凌虐,陳男更在謝 女外出工作不知情時,重擊男童腹部重傷,引發敗血性休克,送醫急救不治死亡。 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謝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台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2年,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提起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定謝女坦承犯行,清楚供述陳男對 男童暴行,有彌補過錯的悔悟心意,駁回上訴。維持2年原判。 另外,陳男涉犯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身心發育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 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由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編輯:謝雅竹) 1131029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可憐的小朋友 原來虐童只要有悔意就可以輕判兩年 這種重大案件 都應該重罰 民進黨的司法改革現在到第幾步了 根本毫無作為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4.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0256833.A.D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