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你的邏輯才有問題。 1. 偵查不公開只規範檢察體系跟法院的從業人員, 其餘人無論透過任何管道取得偵查中案件相關案情都不受此條規範。 2. 政府檔案能不能公開,要看該文件或檔案是否密級, 只要不為機密,拿去天橋底下說書三百天都無所謂。 以簡七段這個例子,一來他不是檢查或法官體系, 二來法院裁定文件也不是啥機密,他調卷後想怎麼公開是她家的事, 你各位小草除了邏輯壞死各種跳針以外,拿人家有辦法嗎?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簡七段真的是腦袋有洞 : 他索資代表他有權限看 : 而不是可以公開 : 就好比隨便一個政府承辦人都能碰到大量個資 : 難不成他們能公開不犯法嗎? : 國防立委可以索資 難道他們可以公開嗎? : 真的是智障邏輯 :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 先講結論,法院裁定書從來就不是什麼偵查不公開,之所以會有這些資料,很簡單的兩 : 個 : : 字:「索資」,還是說,民眾黨現在是在指控蔣萬安違反偵查不公開?至於說我搞不清 : 楚 : : 檢方聲請說明跟法院裁定的,要不要先google一下「經查」兩個字是什麼意思?現在到 : 底 : : 誰是文盲? : : ----------------------------- : : 我去索資然後就拿到資料了 然後就公開了 : : 覺得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那就去告蔣萬安阿 : : 北市府要是沒給我 我是有辦法公開資料嗎 : : 我只是索資就這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21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0988292.A.A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