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108004214-260402?chdtv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涉嫌以90萬賣清潔隊員職位 民進黨籍竹田鄉長吳振中收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容︰
屏東地檢署偵辦竹田鄉公所弊案,查出民進黨籍鄉長吳振中涉嫌在招考清潔隊員時收受賄
賂90萬元販賣職位,但吳矢口否認犯行,檢方7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8日下午
裁定收押禁見;而涉嫌行賄的謝姓男子則當庭坦承犯行,2萬交保。
據了解,竹田鄉公所在招考清潔隊員時,鄉長吳振中涉嫌從中收賄販賣職位,讓特定人士
考取,檢調單位接受檢舉後展開調查,7日前往公所搜索並帶回吳等人問訊,但吳矢口否
認犯行,檢方在當晚11時22分向法院聲請羈押吳。
檢方調查,吳振中握有清潔隊員人事決定權,涉嫌允諾有意爭取職缺的謝姓男子以90萬元
的對價關係錄取清潔隊員,吳收到賄款後,讓謝在報名參與鄉公所面試後,順利錄取清潔
隊員職位。
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
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
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至於謝男當庭認罪,諭
知2萬元交保。
對此,屏東地方法院表示,經8日開庭問訊後,裁定吳振中因涉嫌貪汙案件羈押禁見。檢
方強調,全案擴大偵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涉案人。
5.附註、心得、想法︰
過高屏溪
殺人都可以
賣個職缺算什麼?
屏東地院是不是太大小眼了
你們臺灣司法終究要輕判貪汙犯的
為什麼不趁現在就先放對方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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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京華城到土城,風聲厲,漣漪起。心證浮沉難尋跡。
雞鴨取貢,起酥威逼,無憑還執意。
法堂權柄何所恃?綠袍自矜多欺世。陷人囹圄稱公義。
獨斷乾坤,迥然若揭,司法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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