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如題 剛剛看到整個吐水出來 因為我想不到這麼荒謬 錯這麼大 這麼low的言論 竟然能出動到謝震武出來打館長的臉 這不是常識人就該知道的事情嗎?? 不過無論如何 可能是以正視聽 可能是正本清源 可能是為了不要教壞大小 反正謝律師是嚴正駁斥了 影片如下: https://youtu.be/La8-J8KcqQ8?t=1525
謝震武: 其實你說如果是要維護柯文哲的話 那就算講說"那有誰看到柯文哲拿錢了??"或什麼 這我覺得站在支持者的角度我都可以接受 但有一段從頭到尾真的沒有辦法就是 就算"沈慶京心甘情願給錢" 真的從頭到尾真的都不行 沒有你情我願 公務人員 尤其身居那個位置的話 你情我願真的不行 只要有 他真的就犯法 OK? 這點我覺得在....應該不需要再多特別討論這塊了吧?? 這一段真的真的不要出現 我覺得這個說法對阿北 一點好處都沒有 ==================================================================== 之後就在講扣押庭的一些程序 然後謝律師有講到 扣押庭(以京華城為例 京華城是刑事扣押)打一個不是很精準的比喻 你檢方呈堂的事證 最起碼最起碼至少要對庭方有50%以上的合理懷疑 要至少讓庭方達到有50%以上可值得懷疑有犯罪行為的舉證力 這都後話 題外話 至於講到館長那一段講得很含蓄了 但是也很清楚了 這是避免館長那些館粉有了錯誤的法律認知 知道什麼是對價關係嗎?? 對價關係的本質就是你情我願 回到當初的統神 他說幹未成年沒什麼 然後被苗博雅教做人 那時苗博雅有提到 就算你情我願 你跟16~18歲發生性行為 只要有對價關係 就是犯罪 什麼是對價關係??說白了就是交易行為 無論是金錢交易 還是其他有實質好處或有價值的交換 而就算沈慶京你情我願給柯文哲錢 是公職人員中的老大 地方首長以自身職權做為尋租商品 你情我願跟沈慶京交換金錢 那就是收賄與行賄的對價關係阿 館長直接認定了對價關係的存在耶 這不是法律或法盲的問題 而是館長犯了跟當時統神一樣的錯誤 就是給館粉/當時的統粉一個非常錯誤的示範 就是把以身試法的犯罪 當成無足輕重且無須在意的 可以恣意犯下的行為 如果有人真的蠢到相信了 畢竟館粉都.... 然後他被抓了 被判刑了 館長要幫他坐牢嗎?? 你害的喔 你要幫他坐牢嗎?? 所以我能理解謝律師會很不爽 不爽到這麼low的話題也要特別拿出來駁斥的原因 館長 你還是別提法律了 最好也不要提政治了 多玩點遊戲吧 你不適合動腦 比較適合動手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0.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1079235.A.8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