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ra : 你朋友的媳婦(及其家庭)很雷,但那是個案,也非通則 10/29 10:30
自已劃一下重點好了:
「一個被貼上有病的標籤的人不代表她做什麼都錯,別人對她怎麼對待都是對的」
可以不喜歡她 但不要認為從她身上理所當然該得到什麼
或採取有敵意講話不客氣的態度
患者也是有人權的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10:36:52
推 pomeloone : 推這篇。 10/29 13:22
推 chunglee : 推這篇 10/29 14:48
噓 snowtoya : 又一篇先射箭再畫靶還順便滑坡的,這邊到底有誰覺得 10/29 15:32
→ snowtoya : 有病的人被怎樣對待都可以? 10/29 15:32
推 Kroner :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0/29 15:32→ snowtoya : 沒有的話你po這篇到底想呼籲誰?還是想來製造這邊 10/29 15:33
→ snowtoya : 有誰如此認為的假象? 10/29 15:33
→ snowtoya : 從原原po回推文中,講到什麼媽媽帶大寶後好多了(好 10/29 15:41
→ snowtoya : 到又去二度自殺?),我的解讀是由於原原po一直想 10/29 15:41
推 Kroner : 哈囉!關節痛真的超痛欸,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效果不錯喔! 10/29 15:41→ snowtoya : 拿大寶去當媽媽的憂鬱症解藥,太太感到困擾的應該是 10/29 15:41
→ snowtoya : 「婆婆都自殺2次了,先生還硬要把大寶送去」這件事 10/29 15:41
→ snowtoya : ,而不是婆婆生病(畢竟第一次發生時,她也是很關 10/29 15:41
→ snowtoya : 心婆婆的),我覺得你不用過度帶入自己的故事 10/29 15:41
推 Chricey : 長時間坐著工作,關節痛越來越嚴重,該怎麼辦?推薦UC2 10/29 15:41
不好意思老實說我不太懂為什麼要提到您的解讀
還有提到呼籲誰
我只能說我真的單純回原PO而已
沒有呼籲誰或製造這邊有誰如此認為的假象
(我真的嚇到了 我剛才回這篇跟在其他篇回推文時真的沒看其他板友的推文)
這篇也不是我的故事 請不要想太多
再次劃一下重點:
我想說的是原PO太太完全可以擔心婆婆生病的狀態影響到自己
但是不應該認為婆婆該怎麼做才是理所當然或採取有敵意講話不客氣的態度
以上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16:07:59
→ Agneta : 想送小孩去給媽媽顧的是原原po這個兒子啊 因為他覺 10/29 16:19
→ Agneta : 得給媽顧孫有助於病情 10/29 16:19
如果真是原PO主導 太太完全不想
那就是原PO需要理解母親的病情以及太太為何那麼擔心
不過即使如此 也不代表太太可以對婆婆抱持敵意或講話不客氣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16:22:16
→ Agneta : 老婆的態度很明顯是對於老公的反彈 她沒有像你朋友 10/29 16:20
→ Agneta : 或親戚那樣直接對婆婆說 10/29 16:20
推 Chricey :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0/29 16:20
直接對婆婆嗆為何你不幫忙顧的 不是我朋友或親戚XD
→ Agneta : 因為妳沒有看推文可能不知道原原po有在推文夾雜回 10/29 16:21
→ Agneta : 覆 10/29 16:21
他在推文有提到是他的想法嗎?
: 最近的他真的對我家的人特別的有敵意,而且講話特別不客氣
我看正文 這句有提到對婆家人有敵意、講話不客氣
不論有什麼原因都不該這樣吧 尤其知道對方家裡有人剛自殺過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16:25:59
推 Eileenso : 這篇文的舉例,親兒子跟親媽本身就手機關機沒聯絡 10/29 17:00
→ Eileenso : 這絕對不是女方排斥造成的,一定是本身母子之間相處 10/29 17:01
推 Kroner : 剛開始吃UC2,期待 10/29 17:01→ Eileenso : 早就有問題了。這兒子也衰,遇到有病的親媽又遇到挖 10/29 17:01
→ Eileenso : 錢的岳家。 10/29 17:02
→ Eileenso : 親媽會理財有資產但也超可能從小對兒子精神傷害,才 10/29 17:03
→ Eileenso : 氣的兒子斷絕聯絡 10/29 17:03
推 Kroner : 關節痛這種東西靠UC2就對了 10/29 17:03
這樣推理即使成立 但也不代表
一個自己想斷絕聯絡的人身上帶有的好處 是自己日後可以回頭去試圖利用的
簡言之: 不要想去利用自己看不起的人
當然同時也不代表 自己有權利可以回頭去報復或是用不敬的態度對待對方
即使對方曾做過野獸般的事
不代表我們就可以做野獸般的事情回敬 那只會讓我們自己也變成野獸
(這邊提到的野獸般的事並非指生病 而是指這位板友提起的精神傷害)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17:08:54
噓 norikko : 這個ID老是愛過度帶入自己的故事 10/29 19:43
推 HmmHmm : 沒有覺得老婆哪裡講話有敵意不客氣 10/29 22:26
推 restinpeace : 有錢才有人權,望周知 11/05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