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udiophile
[出售] [團購] [徵求] 類別發文相關規定 A. 發文資格 凡以 [出售] [團購] [徵求] 為交易文發文種類在板上發文者,從本板規公告日起需在 板上留存至少兩篇 (發文種類除交易或情報類別以外) 以上文章,否則依下列標準處分: 1、初犯: 原文刪除,水桶 30 日。 2、二犯: 原文退文,水桶 90 日。 3、三犯: 原文退文,水桶 365 日。 4、四犯: 原文退文,永久水桶。 B. 交易文續發/回文規定 任何形式的交易文,同使用者七日內只能有一篇,否則依發文資格違規處分方式處理。 (e.g. 04/21 發的交易文,需在 04/28 0:00 過後才能再發或回文,以日期計算,請使用 者謹慎計算自己發文間隔日期)。 C. 其他規定 1. [出售] [團購] [徵求] 為交易文發文種類,需照制式發文格式發文,否則依發文資格 違規處分方式處理。 2. [出售] [徵求] 內文須標明金額,禁止來信報價,價高者得。否則依發文資格違規 處分方式處理。 3. [團購] 內文需標明商品單品單價金額,若為外幣結算,需標明外幣匯率計算方式。否 則依發文資格違規處分方式處理。 4. 交易文章請勿回應到板上,違規者逕予刪除。 5. 修改價格請於原文中自行編修價格。勿自行更改標題。 6. 交易完成後,請手動自行修改標題種類 若為 [出售] 類別請更改為 [已售]; 若為 [團購] 類別請更改為 [已滿]; 若為 [徵求] 類別請更改為 [徵得] 7. 嚴禁各種類別交易完成後,修改刪除價格,若經板友檢舉或板主巡查文章發現,處以 原文退文,水桶 365 日 8. 禁止在非交易種類別文章內偷渡交易訊息,若經板友檢舉或板主巡查文章發現,處以 原文退文,水桶 365 日 9. 禁止以推文形式偷渡交易訊息 (e.g. 我這裡有xxx 想割愛,等有緣人),若經板友檢 舉或板主巡查文章發現,處以刪除違規推文,水桶 365 日 10 贈送文不屬交易文章,但也不屬討論有效文章。 11.交易物品僅限音響範疇相關產品。 12. 禁止買低賣高 (套利及營利),若經板友檢舉有買低賣高 (套利及營利)之嫌,經板主 群協商認定成立後,原文退文,水桶 365 日。 但因本板器材二手價較難以區分是否有套利及營利行為,故本條主要針對新品 (新品定 義: 含贈品/拆封(含通電)檢視品/99.99%品項為新…等用語),因此做為配套新增下列限 制: 新品強制使用 [出售] 分類,不可 買低賣高 套利。 新品一律需付購買證明 (國內統一發 票含商品名及價格,照片可遮統一發票後4碼; 國外 Invoice 商品名及價格)。 新品定義: 含贈品/拆封檢視品/99.99%品項為新.等用語 贈品若無購買證明證明其價格,不得販售,違者 原文刪除,水桶 30 日。 非新品(一手以上...)出售,仍可使用 [出售] 分類發交易文 [出售] 分類仍有交易文板規 A. 發文資格限制。且內文不得出現導向自家賣場 (蝦皮/賣貨便/網站)等連結。 13.PTT 上的詐騙案層出不窮,若有經 165 通知站方本板交易文有相關詐騙行為,則從通 知日起無限期暫停交易類別發文。 14.若逾系統退文期限,則退文改額外新增水桶 180 天。 D. [出售] [徵求] 類別發文格式 -----------------------------交易文標題說明--------------------------- 1. 標題格式: [出售] 地區 交易方式 品項 [徵求] 地區 交易方式 品項 說明: 1. [出售] 與地區; 地區與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與品項中間需有一個「半形空格」。 2. [徵求] 與地區; 地區與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與品項中間需有一個「半形空格」。 3. 地區: 為一處,可為大範圍 (全台),或縣市(e.g. 台北),甚至是鄉鎮區 (e.g. 大安) 皆可。 4. 品項若標題可容納 (約 22 個全形字),原則上盡量打出全名或廠商名。若品項太多或 產品名過常導致標題無法容納則可簡略縮寫。 5. 交易方式: 面交/寄送/面寄 (面寄: 面交或寄送皆可) 面交: 自取必為 面交 的交易方式; 寄送: 郵寄, 宅配, 店到店都屬於 寄送 這種交易方式的一種。 e.g. [出售] 台北 面交 KEF LS50 Wireless II [出售] 大安 面寄 設備出清 -----------------------------交易文格式說明--------------------------- 1. 產品型號: 2. 欲售/徵價格: (價格需明確,並禁止刪除價格) 3. 購買時間、地點: 4. 一手用家還是二手或是N手: (至少應該清楚自己是一手用家還是二手。) 5. 保固情況: (保內、過保,水貨非原廠全球保固則視為無保) 6. 商品描述: (請略述產品規格、新舊情況等資訊,可加入原廠參考網址或使用心得、評比等資訊) 7. 交易方式: (寄送或面交地點等資訊) E. [團購] 類別發文格式 -----------------------------交易文標題說明--------------------------- 1. 標題格式: [團購] 地區 交易方式 品項 說明: 1. [團購] 與地區; 地區與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與品項中間需有一個「半形空格」。 2. 地區: 為一處,可為大範圍 (全台),或縣市(e.g. 台北),甚至是鄉鎮區 (e.g. 大安) 皆可。 3. 品項若標題可容納 (約 22 個全形字),原則上盡量打出全名或廠商名。若品項太多或 產品名過常導致標題無法容納則可簡略縮寫。 4. 交易方式: 面交/寄送/面寄 (面寄: 面交或寄送皆可) ,若無實體寄送方式,可不填。 面交: 自取必為 面交 的交易方式; 寄送: 郵寄, 宅配, 店到店都屬於 寄送 這種交易方式的一種。 e.g. [團購] 全台 TIDAL 土耳其 HI-FI Family Plan [團購] 全台 Qobuz 美國 Hi-Res Family Plan -----------------------------交易文格式說明--------------------------- 1. 團購品名: 2. 商品網址: 3. 商品單價: (價格需明確,並禁止刪除價格。e.g. 土耳其 HI-FI Family Plan, TRY 29.99/ month) 4. 匯率計算: 商品計價若為外幣價格,請附上外幣換台幣計算方式。(e.g. https://portal.sw.nat.gov.tw/APGQO/GC331https://www.mastercard.us/en-us/personal/get-support/convert-currency.html ) 5. 團購價格: 6. 截止日期/欲徵數量: ★預計收團時間: ★預計徵求數量: ★徵求方式 (e.g.推文順序/站內信順序): 7. 主辦人連絡方式 (站內信/ E-mail/ 通訊軟體): -- 板規修訂歷史 初版 2021.04.22 增修 2021.04.28 https://www.ptt.cc/bbs/Audiophile/M.1619616738.A.857.html 增修 2024.01.01 https://www.ptt.cc/bbs/Audiophile/M.1696223881.A.677.htm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udiophile/M.1619059890.A.07D.html
ducamao: 所以還有三篇文章限制 嗎OAO 04/22 11:09
l98: 板上留存至少兩篇 (發文種類除交易或情報類別以外) 以上文章 04/22 11:10
l98: 要賣器材或團購的,這要求不難達到吧 04/22 11:10
BootingZ: E.團購 打成"圖"購XD (我有仔細看) 04/22 20:06
onizuca520: 板歸公告日起,是舊文章不算要累積新的文章還是? 04/22 23:27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4/22 23:27
l98: 舊文章算。 04/23 07:16
補充說明: 板上兩篇有效文章是指用 [問題] [心得] [討論] [閒聊] [新手] [板友] 這六種為分類的 文章,這六個分類都是以前前板主在任時就有的分類,新交易板規公告後目前只保留前四 項分類。 有效文章是指目前存留在板上可搜尋到的,早期看板文章上限不高,系統會自動清理文章 ,目前板上有效文章可追朔到的日期為 2009/10/21 左右。
countrymen: 之前未關注此看板但抽到喇叭想出售 04/25 17:27
countrymen: 想請問為何要有發文兩篇規則限制,感謝! 04/25 17:27
l98: 兩篇文章是舊制,最原始希望是大家能多發文發表心得或是幫忙 04/25 18:12
Chricey: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04/25 18:12
l98: 回答他人的疑惑。避免變成完全交易文/業代/商家洗板。隔壁耳 04/25 18:12
l98: 機板規定更多一點。您若資格不符,建議可轉往網拍發展。 04/25 18:12
Wed Feb 18 15:08:26 2009 https://www.ptt.cc/bbs/Audiophile/M.1234940907.A.D50.html "2.請在音響版 發過兩篇文 再來PO第三篇交易文(務必遵守)" Mon Jun 8 08:47:49 2015 https://www.ptt.cc/bbs/Audiophile/M.1433724481.A.5BF.html "4.請在音響板發過2篇文(不含交易文) 上站次數超過100次再發交易文" 以上兩篇公告為前兩位板主在任時所公告發交易文前須至少有兩篇有效文章的規定
icekiba: 希望大家多參與討論!! 04/25 20:41
maxliao: 兩位辛苦了! 謝謝! 04/27 17:21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04/27 17:21
no1smalleyes: 板主 我看交易文格式那邊還是有郵寄 所以才會有板友 04/28 18:57
no1smalleyes: 交易方式寫郵寄 可能要修改一下 04/28 18:57
financial911: 管太多 05/01 00:39
financial911: 又不是在作文比賽,大原則不要違反就好 05/01 00:40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5/01 00:40
financial911: 從來沒看過哪個板主這麼格式控 05/01 00:45
l98: 樓上一定沒去 BuyTogether 板發文過 05/06 12:45
ronbaker: 現在交易文有控管的話 有沒有考慮開置底交易文? 05/16 16:40
WiserWilly: 好嚴格=.=你是在台積電上班嗎 06/05 18:20
Kroner: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6/05 18:20
WiserWilly: 阿我就沒有po文想賣音響,還要先po兩篇廢文才能賣=( 06/05 18:39
cactusho: 之前沒這規定的時候也沒商家洗版啊,你這樣會變成心得文 06/06 17:30
cactusho: 沒增加,但交易資訊卻顯著下滑的結果,買賣文是買賣雙方 06/06 17:31
cactusho: 都有好處的,不要單方面只想到賣家有好處 06/06 17:31
Chricey: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6/06 17:31 如果你是指單一商家交易文洗板的話,是沒有,但交易文洗板卻是有。你往前翻板上幾個 月前文章就看得出來,我知道部分板友因為資格不符有去友板 Digitalhome 去發買賣文 ,那個板現在每天交易文洗板的狀態有比較好?
tintiniihsu: 板主很辛苦,不錯了啦!我在耳x板隨便發兩篇就被桶了。 06/15 23:14
SYUAN0301: 不知道有沒有考慮開置地交易文,不然平常只習慣爬文 08/07 22:16
SYUAN0301: 不發文,想賣東西不能賣QQ 08/07 22:16
love50921: 新來的版友想買東西,也要兩篇… 08/31 16:49
Kroner: 關節痛就老人病 08/31 16:49
batsakura: 新手想入坑,賣就算了,徵也要2篇,跟本因噎廢食 09/20 14:42
fls: 有沒有考慮沒2篇的人,90天內限一篇交易文啊? 11/15 23:20
hehehaha: 笑死 12/26 10:39
ducamao: 有寄信可是不知道板主有沒有看到0-0 01/17 20:39
Kroner: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01/17 20:39
ryanpeace33: 所以新人想入坑收東西,要先洗兩篇廢文就是了,剛入 01/27 14:51
ryanpeace33: 坑應該都再爬文階段,沒什麼心得文好發吧 01/27 14:52
CHRISBEE: 十幾年前分享的文章都不見了,只剩下兩篇交易文,這樣 01/28 09:07
CHRISBEE: 還能po交易文嗎 01/28 09:07
Chricey: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有人能證實嗎? 01/28 09:07
x80378: 那可以在這裡徵嗎?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該發什麼文章欸, 02/17 00:33
x80378: 我買音響只是一時,想說找個入門多聲道的器材就好,音響 02/17 00:34
x80378: 底子不深,發的太簡單又怕被判定洗版,實在為難 02/17 00:34
x80378: *我指推文徵器材 02/17 00:34
Chricey: 關節痛有沒有辦法完全根治啊?UC2聽起來像萬靈丹 02/17 00:34
SYUAN0301: 要馬給個置底交易區 不然只是想賣個東西還要硬洗兩篇 02/22 15:41
SYUAN0301: 文? 02/22 15:41
這邊統一回覆置底交易文區的事好了,我有和 icekiba 板主探討過成立的可能性 但基於以下幾點暫時不考慮成立 1. 人力有限,沒辦法管。 舉例來說友板有條 "推文請依規定格式填載,7日內不得重複推文" 推文不像發文那麼容易使用手機 APP 或是電腦版 去查詢該作者在板內發文間隔。 格式,某友板板主有提醒了還是很多人格式錯誤。 2. 基於 1,基本上放置底交易文區就是屬於放置 Play,射後不理了。 本板的交易量也 沒大到需要成立置底交易文區。 另外我上面有暗示不符合資格者去 Digitalhome 板 發文買賣徵求,那邊也不少本板使用者會過去看看。確實有部分不符合資格者過去 PO 文。 3. 若要去 Digitalhome 板發買賣交易文,請詳閱置底 新板 板規 草案 及公告。
hsakuya: 請問本版可以出售徵求在同一篇文章嗎? 分類該如何下? 06/23 03:14
triplekiller: 真的管太多 一週一篇是要賺什麼 11/03 15:54
Kroner: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11/03 15:54
OleUnited: 平常都是爬文潛水想徵個二手器材就被水桶了 傻眼 12/18 13:54
OleUnited: 就真的沒有什麼特別想分享的事情 還要為了可以買賣 12/18 13:55
OleUnited: 洗文章... 12/18 13:55
BayonettaTJ: 三篇文章條款真的是搞到要徵二手品的輕度用戶 03/04 16:07
Kroner: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有人能證實嗎? 03/04 16:07※ 編輯: l98 (188.214.106.10 臺灣), 12/30/2023 22:23:09 ※l98 於 12/31/2023 22:47:27 將推薦值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