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 引述《hass231470 ()》之銘言 : 其實認真研究你可能會發現,這世上本來真正適合結婚的人就很少。 : 非常認同你說的 心有戚戚焉 我覺得,一對一是違反人性的 且終身一對一要雙方無比意志力 所以我支持不結婚 或走婚 走婚就是女方為主 她邀請她喜歡的男人過夜 生的小孩歸女方家庭扶養 屬於女方家族的成員 也隨母姓 男方無須承擔孩子的一切 甚至也無須知道爸爸是誰 女人要交幾個男人都行 只要她吸引到的男人她都可以要 當然,走婚的系統中 也有一對一的,只要女方願意 想終身不變也可以 而沒有魅力的男人, 就永遠不會有女人看上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5.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32558110.A.D18.html
michaelangel: 並且很公平,沒魅力的女人也邀不到男人 11/26 02:17
mangle : 好像蠻有道理的,對女人來說也沒有負擔 11/26 06:09
sinomin : VoV不是應該來這篇噓女權嗎? 11/26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