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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下屬離職!台電女主管「持鐮刀砍桌椅」 下場曝光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55176 2024-11-20 22:34 責任編輯 鍾淳渝 台電北區營業處一名主管,不滿下屬離職,竟持鐮刀砍個人物品。(示意圖/東森新聞) https://img.news.ebc.net.tw/EbcNews/news/2024/11/20/1732139661_97554.jpg
台電北區營業處一名44歲主管級女子,因為不滿下屬的離職,會給自己帶來更大工作量,竟 在晚間6點左右,持鐮刀猛砍下屬的辦公桌等物品,士林地方法院受審後,依毀損他人物品 罪,判處主管5000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台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為台電北區營業處電費組表務課課長,因不滿下屬 美美(化名)要離職,導致她的業務量會增加,在去年8月某日晚間6點多,持鐮刀砍、砸美 美的辦公桌、辦公椅、三層辦公鐵櫃,力道讓這些物品都凹陷、變形無法再使用。 世界棒球12強 超級循環賽 鎖定 CH51 東森新聞 美美發現後,氣憤地將現場照片、與小花的對話紀錄、台電北區營業處職場不法侵害事件通 報表、員工執行職務疑遭受不法侵害處置小組會議紀錄等,全交給檢警。 對此,小花坦承犯行,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小花的行為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嫌 ,不過在砍美美個人物品時,並無任何人在場,且小花也未在現場留有任何文字,或相當於 惡害通知使美美心生畏懼的物品,與恐嚇罪構成要件尚有未合之處。 法官審酌小花不思理性處理問題,竟恣意破壞美美物品,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 實不可取,且犯後迄今未與美美和解,在考量小花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美美所受 財產損失程度,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小花5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 算1日。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32.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v_owned/M.1732148461.A.707.html ※ 編輯: qazsedcft (111.250.232.100 臺灣), 11/21/2024 08:21:26
nsbgm: 哈哈哈 11/21 10:06
Madridtop: 現在公務員 國營事業主管情緒管理都這麼糟喔 11/21 10:12
ludashi: 土皇帝太多了,應該要連根拔除,該肅清公家國民營了 11/21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