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ginalman
※ 引述《wu10200512 (廷廷)》之銘言: : 也沒修法啊 : 怪車子爆衝 過失致死關不了幾年 搞不好還緩刑 : 然後兩手一攤沒錢就沒事了 : 去立法院或律所外面把人當保齡球瓶撞 : 可能才會把開車撞死人刑期調高吧 : 推 DaibaNana: 法律沒問題啊 這是判斷的問題 07/07 18:09 : → wu10200512: 開車的人應該要了解車子對行人來說很危險 07/07 18:11 : → wu10200512: 應該赴更高責任 不然怎樣都過失致死就飽了 07/07 18:11 : → WindowDragon: 可是我沒錢 兩手一攤 07/07 18:12 60歲以上每年換照ㄚ 沒照只要出事 就視為恐怖攻擊 開著一噸的大鐵塊在路上衝撞 跟拿槍在路上掃射有什麼不一樣 對ㄚ 要不要上路是你可以自己決定的ㄟ 肥肥建議 無照肇事=恐攻 酒駕肇事=恐攻 都先關30年再說 對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33.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1902022.A.96E.html
sustainer123: 70歲直接安樂死比較快 加速社會財富轉移 07/07 23:30
yulis: 養三十年喔 土豆錢我出好不好 07/07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