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uscleBeach
推文好像沒一個人提到這個法案 看起來像是世界健身房專法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822 十九、消費者未繳費用時業者通知義務       消費者未繳費用時,業者應於繳費期限屆滿日起十日內,依約定方    式通知消費者二十日內完成繳納。       前項通知期限屆滿仍未繳清者,契約自通知期限屆滿日起視為終止    ,並依第十點規定退費或補費。       業者未依第一項催繳通知,致契約仍為存續狀態者所生費用,不得    向消費者收取。 覺得應該是不用繳那筆錢 但還是要去臨櫃解約比較保險 板上有沒有法律專業人士有不同看法啊 ※ 引述《GGinininder (茶裏王)》之銘言: : 我今天上班的時候接到未知私人的手機號碼 : 他說他是萵苣的問我是否很久沒去健身了 : 我就回他我已經搬家了 : 而且我2年合約早就已經結束了 : 原本綁定扣款的信用卡我也已經剪卡沒用了 : 然後他就說我沒去辦解約 : 所以還是持續扣款 : 現在積欠2年的月費 : 我就在電話嗆他們說你們公司制度是怎樣 : 合約就兩年,時間到了怎麼會自動續約 : 更何況我信用卡都去辦停卡了 : 如果欠繳怎麼會隔兩年才打來 : 請問各位網友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33.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uscleBeach/M.1733487181.A.51C.html ※ 編輯: MartinJu (36.229.33.239 臺灣), 12/06/2024 20:23:37
kenbbc12321: 版上都挺業者 12/06 20:34
Dwccc: 告就對了 12/06 20:57
sm02188612: 民法課開課 12/06 21:24
popq7894: 很常上國道 不敢講 12/06 21:35
anaujv: 版友並不是挺蔬菜,而是站在法理、與事實二者之間,最後法 12/06 21:36
Chricey: UC2推薦?有人試過嗎?靠譜嗎? 12/06 21:36
anaujv: 官會怎麼判決? 12/06 21:36
anaujv: 哈,號稱有44萬會員的大型健身房中,誤解合約的會員不會只 12/06 21:39
anaujv: 有一個吧! 12/06 21:39